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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識產權解疑答惑
專利產品在實際研發過程中是不斷研究、改進或者升級的,那么每次升級改進之后,是否需要再次申請專利呢?答案并非是絕對唯一的,這取決于升級改進前后的具體方案。
在實際應用中,需要對基于改進前產品所申請的專利,與改進后的產品進行比對,確定原專利的保護范圍是否覆蓋改進后的新產品。若已覆蓋,則可考慮不再申請專利;若未覆蓋,則基于改進后的產品,可再次申請專利。
反而,如果錯誤認為一個產品只能申請1件專利,在產品改進之后,不再基于新的產品重新考慮是否繼續申請專利,這無疑給了他人改進產品的機會。倘若他人對產品有了改進并申請了專利,反過來就限制了原專利權人產品的更新換代,導致原專利權人不經意間反而變成了侵權人,使得原專利權人實際喪失了自己的知識產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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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申請專利費用減免?
首先,申請人可以在提交專利申請時請求專利費減,也可在申請日之后請求費減:
(一)申請人在提出專利申請時請求專利費減的,只需在專利申請請求書中勾選“請求費減且已完成費減資格備案”,并填寫專利費減備案證件號;
(二)申請人或專利權人在申請日后請求費減的,則需提交《費用減繳請求書(申請日后提交適用)》,并填寫專利費減備案證件號。
其次,專利申請人或者專利權人可以請求減繳下列專利收費:
(一)申請費(不包括公布印刷費、申請附加費);
(二)發明專利申請實質審查費;
(三)年費(自授予專利權當年起十年內的年費);
(四)復審費。
再次,針對專利費減的比例:
(一)專利申請人或者專利權人為單個個人或者單個單位的,減繳前述收費的85%;
(二)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個人或者單位為共同專利申請人或者共有專利權人的,減繳前述收費的70%。
最后,還需注意的是,請求專利費減的專利申請人或者專利權人需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一)上年度月均收入低于5000元(年6萬元)的個人;
(二)上年度企業應納稅所得額低于100萬元的企業;
(三)事業單位、社會團體、非營利性科研機構;
(四)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個人或者單位為共同專利申請人或者共有專利權人的,應當分別符合前款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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